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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余吨工业废酸排入河江都南京两企业老板被逮捕
发布时间: 2014/07/06

  没有处理工业废酸的能力和资质,却从南京德司达染料公司收取处理费,并把处理业务转包给他人,初步查明导致南京约2200余吨工业废酸直接排入江都河流中。昨天记者从江都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丁某等多人先后被依法批捕。据了解,这也是江都区近年来查获的一起污染饮用水源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王某,初中文化,南京市六合区人,做过危化品运输驾驶员、汽车修理,归案前经营南京某化工有限公司。丁某,泰州姜堰人,在江都区经营一家净水剂厂。

  据初步查明,2013年下半年至今年5月,王某在自己公司没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以每吨580元的价格,向南京德司达染料有限公司收取废酸处理费,后王某找到丁某,以每吨150元的价格,将废酸交予丁某处理。

  据王某交代,将废酸处理转包,是因为当时相信丁某的话,丁某当时说只要收取每吨150元处理费,并介绍说公司是可以处理废酸的,处理完的水都能利用来养鱼,公司池塘里面的鱼就是证明。

  对于是否明知丁某可能将废酸倒入河流中,王某辩称,是自己公司驾驶员徐某反馈,他才得知,所运的废酸全部卸在了丁某指定的船上,事后才知道2200余吨废酸全部倒入河流,事前并不知情。

  但是王某公司驾驶员徐某的供述,证实了王某是故意为之。

  据徐某交代,王某关照过他,运送废酸的槽罐车,出南京德司达染料公司大门时,填报目的地为南京扬子污水处理厂,而不要填废酸目的地——江都丁某的公司。王某知道丁某的公司无处理废酸资质。

  另据徐某交代,运送废酸都是听从王某电话安排,他在路途中和丁某联系,每次都是丁某交代行驶路线,把废酸送到船上。

  这一点让徐某感到很奇怪,按照常规,废酸处理应该卸到废酸池内,而不是放到船上。徐某向老板王某反映,丁某可能没有资质处理废酸。但对于徐某的反映,王某不但讲“没得事”,而且让他把承兑汇票带给丁某。

  徐某介绍,每次运送废酸到江都目的地后,都是与丁某公司的船工独臂孙某接触。

  孙某,泰州姜堰人,丁某公司门卫;张某,丁某公司轮船驾驶员。

  丁某承认,去年9月底,王某找人用南京号牌的槽罐车,往他经营的净水剂厂里面送废酸,这些废酸后来装到“俞垛机1048”号船上,他电话指挥让张某和孙某开“俞垛机1048”号船,沿着通扬运河将废酸排到河里。

  丁某交代,虽然之前他因为排污的事被海事部门处理过,但是去年下半年排废酸未被发现,便抱着侥幸心理,让王某将废酸直接运到停在宜陵码头的“俞垛机1048”号船上。

  孙某和张某是将废酸排入河流的具体执行者。据孙某交代,今年3月上旬的一天晚上6点多钟,老板丁某安排他和张某去江都宜陵码头拉废酸,两个人把“俞垛机1048”大船从春草村的厂边开出来,到达码头后,南京牌照的槽罐车很快赶到。

  槽罐车驾驶员徐某从船上接一根管子连接到槽罐车上,然后把废酸导入船舱里面。徐某告诉孙某,这些废酸都是废盐酸,带有刺激性气味,都是有害液体。

  由于槽罐车一次只能运输20吨以内的废酸,张某将船只固定在码头上,等候槽罐车陆续将废酸运来。凑足100多吨后,张某将船只开走,电话询问老板丁某如何处理。丁某指示把船上的废酸排入河流里。

  张某交代,为了不引起执法人员和周围居民的注意,偷排时间会选择在夜晚,地点选择水域宽敞,水流比较急的地方,把船舱内废酸用泵抽出来,排放到水里;废酸排入河里后,河水会有一点发红,因为水流比较快,红色不会很明显,但会有刺激性的气味出来。

  当船上废酸排干净后,张某把船停靠在河岸边,等到第二天天亮,再把船开回宜陵码头,等待装下一批废酸。张某交代,一共装了有七八次船(废酸),其中有6次将废酸排入河里,废酸总量约2200余吨。

  孙某和张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是环保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船上残留废酸,于是立案调查,取得初步证据后,移交江都警方。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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