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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我省明年秸秆还田补助翻倍
发布时间: 2013/12/16

  农田里焚烧秸秆一直被认为是除机动车尾气与燃煤之外又一大雾霾诱发因素。为了明年江苏的雾霾状况得到缓解,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对秸秆还田补助标准从现每亩10元提高到平均每亩20元。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的问题,简单的禁烧令是不够的。在此次的通知中,我省对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打出了一套“组合拳”。首先是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标准,从2014年起,省财政秸秆还田补助标准从现每亩10元提高到平均每亩20元,其中,苏南每亩10元、苏中每亩20元、苏北每亩25元。其次对秸秆还田类机械实行全面补贴,省财政对购买与秸秆还田相关的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秸秆压块制粒设备、秸秆抛撒装置、打捆机、抓草机、秸秆揉碎机、带切碎装置联合收割机、旋耕机、深松机等10类农业机械,全部按30%的标准予以补帖,按照“谁作业,补给谁”的原则,省补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作业户手中。

  通知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秸秆综合利用率、禁烧成效、实际还田率、作业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资金使用及监管等六项指标进行综合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省补资金挂钩。对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政府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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